从前有一个人,他有一个女友人。他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爱她。可是有一天,他女友人无情的分开了他,甚至连一个理由都没给他。看着本人的女友人被别人挽着手逛街,他痛不欲生,失去了理智。终于有一天他把女友人杀了。原来他盘算杀了她当前自残的。可是将逝世之时才觉得性命的宝贵。从此当前他每天被恶梦困扰,梦幻中他女友人赤身露体,
手机窃听器,
哥玩的不是劲舞团,是寂寞,披头披发,红舌垂地,十指 如钩来向他索命,
笨蛋,对不起!。恶梦把他折磨的形如销骨,一天他找来一个羽士已求解脱,
手机窃听器。
羽士要他做三件事
第一,把他女友人的尸体好好埋葬
第二,把他女友人生前穿的睡衣烧掉
第三,把藏起来的血衣洗清洁
所有的事件必需在三更之前实现,要不就会有杀身之祸!
他按照羽士的吩咐把所有的事件都做的很细心,可是那件血衣却怎么也找不到了。立刻就要三更了,豆大的汗珠从他脸上滴下来把地毯都打湿了。在将要三更的时候他找到了那件血衣,可是不论怎么怎么搓就是洗不掉。这时候突然暴风大作,电闪雷鸣。窗户被暴风拍打的左右摇曳,玻璃的碎裂声让人更加六神无主,忽然所有的灯全灭了,全部房子一片黝黑。
闪电中,只见他女友人衣着染满鲜血的睡衣,眼睛里滴着血,满脸狰狞的指着他厉声道: “ 你晓得为什么洗不掉血迹吗??”他被吓呆了一句话说不出,
美丽的误会........。
女友人持续道:“由于你不用雕牌洗衣粉,笨蛋。”